5 题录保存
-选择题录-全选
“题录”是指文献的基本信息,也称为目录。包括题名、作者、关键词、作者机构、文献来源、摘要等。选择保存题录是指当获得检索结果后,如需要将检索结果的目录保存以供他用时,可在检索结果的简单页面上选择条目进行保存。
系统提供四种保存格式,分别为:简单格式、详细格式、引文格式、自定义格式。
题录保存操作全过程在检索结果简单页面完成。系统允许在一个题录文件中最多保存50条题录。
选择题录可采取“全选”和“单选”。“全选”只要点击右页面的“全选”按钮,即可将当前页面的题录全部勾选;单选则是一一勾选所要保存的题录。系统允许在一次检索页面中连续勾选50条题录。
保存题录操作步骤:选择题录(全选、单选)―― 存盘―― 选择存盘格式(简单、详细、引文、自定义)――预览――打印(或复制保存)
全选:点击
,将当前页面上显示的文献记录全部选中,点击
,将取消前次所选文献记录;
单选:在当前页分别勾选所要保存的文献记录,点击题名前的
;
存盘:点击
,系统弹出一个窗口将选中的文献记录以默认格式显示,并提供四种格式供选择:简单、详细、引文格式、自定义。当选择“自定义”时,则系统提供以下信息项供选择:题名、作者、关键词、单位、摘要、基金、刊名、ISSN、年、期、第一责任人;
预览:点击不同的保存格式,再点击
,可分别查看样式是否符合需求;
打印:点击
将所选中的题录保存格式输出到纸载体上;如要复制保存,则将页面复制另存文件。
清除设定:只是对“自定义”起作用。点击
,将清除原选所选择的题录信息保存项,可重新勾选自定义信息项。
5.1 选择题录
5.1.1 全选
点击
,选择当前页上的全部文献记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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